出臺背景和意義
推進雙碳目標實現:節能降碳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、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,對于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具有關鍵作用。
“十四五” 目標要求:“十四五” 前三年雖取得顯著成效,但受多種因素影響,能耗強度降低仍滯后于時序進度,完成 “十四五” 規劃綱要確定的節能降碳約束性指標任務艱巨,需要進一步加大攻堅力度。
工作目標
明確具體指標:2024 年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 2.5% 左右、3.9% 左右,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 3.5% 左右,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 18.9% 左右,重點領域和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形成節能量約 5000 萬噸標準煤、減排二氧化碳約 1.3 億噸 。2025 年,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 20% 左右,重點領域和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形成節能量約 5000 萬噸標準煤、減排二氧化碳約 1.3 億噸。
階段性與長遠性結合:這些目標既著眼于今明兩年的階段性任務,又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長遠目標相銜接,為后續工作奠定基礎,體現了政策的連貫性和穩定性。
重點任務
能源領域: 一方面推動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,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,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,優化油氣消費結構;另一方面大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,加大開發力度,提升電網消納能力,發展儲能等新技術新模式,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1.
工業領域:針對鋼鐵、石化化工、有色金屬、建材等重點行業,分別提出了不同的節能降碳措施,如鋼鐵行業加強產能產量調控、推進廢鋼循環利用和低碳冶煉技術示范應用;石化化工行業強化規劃布局約束、實施能量系統優化等,通過這些措施推動傳統工業的綠色低碳轉型。
建筑與交通領域:建筑領域加快建造方式轉型,嚴格執行節能降碳強制性標準,推進節能改造;交通領域推進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,推動交通運輸裝備低碳轉型,加快發展多式聯運等,以減少建筑和交通領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。
公共機構與用能設備領域:公共機構嚴格實施節能降碳評價考核,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;用能產品設備方面,提升能效先進水平,推動設備更新升級,加強廢舊產品設備循環利用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
管理機制
強化目標責任考核:落實相關政策,細化分解各地區和重點領域、重點行業節能降碳目標任務,嚴格實施評價考核,加強形勢分析,確保責任落實到位。
嚴格項目審批監管: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環評審批,從源頭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項目,建立動態調整機制,加強事中事后監管。
加強重點單位管理:建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檔案,開展能效診斷,加強項目儲備,實行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,提高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降碳水平。
加大監察力度:健全省、市、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,加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監督檢查,實現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察全覆蓋,確保各項節能降碳措施得到有效執行。
完善統計核算:建立能耗和碳排放統計快報制度,夯實統計核算基礎,開展監測分析,為節能降碳工作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持。
保障措施
健全制度標準:推動修訂相關法規制度,加快強制性節能標準制修訂,為節能降碳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和標準保障。
完善價格政策:完善能源價格機制,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,研究完善儲能價格機制,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等,通過價格杠桿引導企業和社會節能降碳。
加強資金支持:為節能降碳項目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,鼓勵企業加大節能降碳投入,推動相關技術研發和應用推廣。
強化科技引領:加強節能降碳領域的科技創新,突破關鍵核心技術,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節能降碳技術和產品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低碳發展水平。
健全市場化機制:進一步完善碳市場、綠證交易等市場化機制,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激發企業和社會參與節能降碳的積極性。
實施全民行動:加強宣傳教育,提高全民節能降碳意識,倡導綠色消費、綠色出行等生活方式,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節能降碳的良好氛圍。